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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增设郑州航空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

来源:大河网2019-12-31 11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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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月30日,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增设郑州航空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,结束了我省“只有进口药品、没有药品进口”的历史,这意味着河南消费者无需绕道外地或海外“淘药”,在家门口就可以更安全、更便捷地买到进口药品。

  近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、海关总署联合发布《关于增设郑州航空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公告》,同意除《药品进口管理办法》第十条规定的药品外,其他进口药品(包括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)可经由郑州航空港口岸进口。增加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,由其承担郑州航空港口岸药品进口备案的具体工作。增加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为口岸药品检验机构。由此,我省功能性口岸数量已达到10个,是数量最多、种类最全的内陆省份。

  “作为进口药品销售大省,河南去年进出口医药保健品销售总额为1100亿元,其中进口药品约占30%。”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李国辉说,增设郑州药品进口口岸,可减少企业进口药品及半成品、原辅材料的中间环节,缩短药品进购周期和降低药品成本,缓解民众用进口药贵、慢、难等问题。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药品的安全监管。

  郑州海关一级巡视员廖衍说:“有了药品进口口岸,进口药品就可以从国外直接运输到郑州航空港口岸报关检验,无需借道外省口岸再内销到郑州,将直接带动河南进口贸易的增长。”

  “药品重量轻且附加值高,是典型的临空偏好型产品。”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兵说,药品进口口岸建成后,相信能够快速吸引一批高端医药企业落户郑州,助力郑州成为辐射中原、影响全国的进口药品集散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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